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4月25日,我单位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了“第一师G3012英买力互通-新和产业园公路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第一师G3012英买力互通-新和产业园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新和县境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拟建公路全长约19km公路等级为二级,建设性质为新建公路,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m,路面结构采用沥青混凝土。全线共设置中桥2座,涵洞33道,平面交叉2处。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阿拉尔市塔里木大道东1800号

联系人:李省超

电话:15999425666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

联系人:姜黎

联系电话:0991-2358849

电子信箱:51317598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

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