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我会于2024年8月13日组织专家对喀什大学、新疆大滋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建议立项的《有机固废厌氧消化沼渣生产复合微生物肥料技术规程》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论证,经专家认真研究与审查,上述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同意立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邮件等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处反馈,未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侯 丹  陈佳欣
电   话:0991-4165461
邮   箱:xeepiajs@163.com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