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印发了《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的通知》(新环协发〔2020〕37号),于2020年12月正式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技能考核”(以下简称“技能考核”)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8家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完成技能考核(考核申请人员503人,考核通过并取证490人),其中乌鲁木齐市完成技能考核17家,地州完成技能考核1家,考核结果及取证人员信息均在协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考核工作开展期间得到自治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一致好评。技能考核工作是协会长期开展的一项例行工作,为大力弘扬“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职业道德和行业文化,全面提升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专业素养和技术水平,也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提升机构知名度等方面提供有力帮助。现将今年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技能考核对象主要为协会会员单位中已获得CMA认证的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

二、组织管理

技能考核由协会实行统一规划、组织、协调和管理。监测专委会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申请情况组建考核组,负责指导和监督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并负责将考核结果报至协会秘书处。考核组应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制度》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考核内容

技能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三大类。

(一)基本理论考核以笔试的方式进行,成绩达到试卷总分数的60%(含)为合格,可以进行一次补考。年满45周岁,且从事监测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可开卷考试。理论考试参考书目《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试题集》(中国环境出版社第四版)上下册。

(二)基本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现场提问、查看报告和提问等方式进行。

(三)样品分析考核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标准样品或实际样品进行分析测试,依据分析结果判定是否合格。一般考核项目数不少于被考核人申请项目的30%。

四、考核结果判定

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的考核均合格,则评定为该项目考核合格,由协会为技术人员核发技能考核合格证书。其中一项考核不合格则评定为该项目不合格。

五、证书有效性管理

合格证有效期三年,如有违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制度》相关要求者,协会将取消持证资格,收回或注销合格证。

六、申报程序

技能考核以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及考核,暂不接受个人报名。

七、其他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人员技能考核相关其他管理要求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制度》。

(二)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将在新疆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网站及公众号进行公布并推送给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联系人:马 燕,彭天奕。联系电话0991-4165463,邮箱:xeepia@163.com。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制度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化环境监测机构技术人员技能考核申请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1月29日